9月24日,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了针对3月份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报告。2026年3月28日10时左右,广州白云区石井街道的一栋自建八层住宅发生意外,导致一名工人受伤。该建筑的建筑面积为835.12平方米,房屋所有权和工程发包人为55岁的叶某健,而57岁的曹孟红担任承包人和施工负责人。
事故发生当天早上8时,30岁的工人陈某宽与父亲张某华到达施工现场。当时的工作计划是将排水管从六楼接至七楼。在六楼准备工作时,叶某健和曹孟红上到七楼,与张某华讨论了在八楼天台新增排水管的细节。随后,叶某健和曹孟红离开,张某华将此情况告知了陈某宽。
大约在10时,陈某宽在八楼卫生间完成钻孔后,独自走上天台想查看排水管的打孔位置。到达天台时,他注意到一半地面铺有蓝色防水布,另一半则堆放了泥土和杂物,剩下一块约3平方米的绿色帆布覆盖区域,看似一个可以行走的平台。实际上,这个区域是曹孟红新建的电梯井口,尚未封顶,仅用木板和绿色帆布遮盖。
在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保护措施的情况下,陈某宽误以为绿色帆布是安全的,便走了上去。随后,帆布及其下方的木材发生坍塌,导致他从井口掉落,坠落过程中冲破了四楼和二楼的安全网,最终压断了一楼的一块木板,坠落至电梯井底。
事故发生后,陈某宽被送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救治,随后转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,之后又转入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进行恢复治疗。至今,各方对于善后事宜尚未达成一致。
调查报告建议对承包人曹孟红进行行政处罚,因其未具备施工资质,冒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,未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,违反相关安全法规。此外,报告还建议如有其他法律责任,由相关当事方通过法律途径处理。
Copyright © 球盟会·qmh(中国)-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
留言框-